二月十大新法速递!@企业:事关你的钱袋子,了解一下!

2023-02-01


图片


关注并将「同道摩金」设为🌟 星标

每晚8-9点准时推送哟~


图片


目 录

一、多项税务优惠政策有效期延长,个税继续减免!
二、《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发布,细化企业借用外债程序!
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小规模纳税人缴税新政策!
四、《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发布,规范证券经纪业务!
五、城镇污水排放许可规范更新!
六、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发布!
七、广东明确育儿假、陪护假具体实施细则!
八、资金、认定、补贴等,珠海多项申报正在开展,促企业发展!
九、珠海住建局出台工程安全措施新规定!
十、公积金优惠政策期限延长,为企业减压!



一、多项税务优惠政策有效期延长,个税继续减免!

图片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月16日发布2023年第2号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如下延长事宜,值得企业关注:

图片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企业及商业精英时刻关注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有利于及时享受优惠政策,降低税务。


详情: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83687/content.html




二、《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发布,细化企业借用外债程序!

图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1月5日公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0日生效。《办法》如下内容值得企业关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属于企业中长期外债。


同时,若境内企业在境外借用外债,将根据企业是否达到“主要经营活动地点在境内”来判断企业是否适用《办法》。


(二)企业借用外债需要向发改委进行审核登记,而不是备案登记。


(三)企业借用外债应满足如下条件:

1.企业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前述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3.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企业借用外债负有报送义务


(五)企业借用外债资金需满足如下使用条件

1.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2.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


3.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4.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5.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办法》进一步细化企业借用外债的登记程序,若企业存在借用外债情况或需求的,应注意根据《办法》尽快完善自身的外债登记


详情: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301/t20230110_1346285.html




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小规模纳税人缴税新政策!

图片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生效,如下内容值得企业关注:


(一)增值税月销售免税标准金额降低,即从“月销售合计不超过15万”调整为“月销售10万以下(含本数)”。


(二)当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超过10万时,应按照减按1%的征收率向其征收增值税;若未超过的,纳税人也可以自行放弃免税待遇,开具增值税专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


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也就是说,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


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月度销售额或选定季度销售额有无超过免税金额上限,若在开具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上跟接收方发生冲突,可与法律顾问共同探讨有效解决方案。


详情: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83540/content.html




四、《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发布,规范证券经纪业务!

图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3日公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2月28日生效,《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客户行为管理,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账户使用实名制、履行反洗钱义务等工作,并要求证券公司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投资者签订合规的代理协议(协议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价格、代收税费标准、信息系统故障、异常交易行为管理、服务暂停与终止、纠纷解决与违约责任等事项)等。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企业选择证券公司提供服务时,可关注《办法》相关规定,做好代理协议约定与签署,可与法律顾问共同确认协议内容,维护公司权益


详情: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3/c6987676/content.shtml




五、城镇污水排放许可规范更新!

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于2023年2月1日生效,其中值得企业关注的有:


(一)明确需受到重点监管的排水户的认定标准。排水主管部门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根据排水户的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来给排水户进行分级,并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确定的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排水户共同作为重点排水户进行管理。


(二)简化排水许可证件的审批流程,包括审批时间降至15天、简化所需提供的书面文件。


(三)增加许可审批部门在作出许可之前必须对重点排水户进行现场核查,对其他排水户用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核查的规定。


(四)修改变更办理期限,即当排水户公司名、法人信息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后30天内排水户需要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与之对应的逾期向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的罚款由3万元降至1万元。


(五)涉及排水户的排水许可内容、行政处罚、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并可以根据排水户的信用情况,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企业应根据自身污水排放情况比照重点排水户的认定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要求排放污水,管控风险。


另外,重点排水户企业还须完善污水排放的档案管理制度,针对《决定》上提到的必备项对相关档案进行补充,可与顾问单位及时开展梳理及完善工作。


详情: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guizhang/202212/20221212_769349.html




六、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发布!

图片

国家统计局于2023年1月17日公布《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明确了202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49283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此次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劳动者2023年度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985660元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企业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及时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及其他必需险种,以管控因未替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而需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法律风险。


详情:

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301/t20230117_1892129.html




七、广东明确育儿假、陪护假具体实施细则!

图片

2023年1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育儿假、护理假等,明确了具体适用细则。如下育儿假、护理假相关规定值得企业关注:

图片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为便于管理及管控争议,我们企业可以结合现行政策,与法律顾问一起就育儿假执行设置相应的制度或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详情:

http://hrss.gd.gov.cn/gkmlpt/content/4/4082/post_4082488.html#4033




八、资金、认定、补贴等,珠海多项申报正在开展,促企业发展!

图片

近期,珠海市各机关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重点企业发布多项优惠政策,梗概如下:


(一)《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图片

详情:

http://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478874.html


(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图片

详情:

http://www.zhuhai.gov.cn/xw/ztjj/kjcx/sbrd/content/post_3480030.html


(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图片

详情:

http://zfcxjst.gd.gov.cn/gkmlpt/content/4/4072/mpost_4072402.html#1422


(四)《关于组织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认定、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集成电路专业园区备案及“0元创业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详情:

http://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477784.html


(五)《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图片

详情:

http://swj.zhuhai.gov.cn/zwgk/ztzl/wstz/content/post_3474520.html


(六)《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图片

详情: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073417.html


(七)《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图片

详情:

http://www.zhuhai.gov.cn/kjcxj/gkmlpt/content/3/3472/mpost_3472515.html#6196


(八)《关于发布珠海市2023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详情:

http://www.zhxz.gov.cn/zhxznyj/gkmlpt/content/3/3474/post_3474957.html#1172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新的一年到来,珠海市推出了诸多优惠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以获取更多政府扶持的资源。若企业在政策申请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难问题,可与法律顾问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九、珠海住建局出台工程安全措施新规定!

图片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1月28日公布《强化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措施》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强化措施值得企业关注:


(一)在管控措施方面:明确施工方需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等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从生命绳、安全带、安全平网设置,以及临边、洞口防护等重点环节进行强化。


(二)在主体责任方面:通过进一步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提出具体要求,重点压实压细建设、施工、监理等三方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在检查执法方面:注重结合“分类指导、分级管控”的要求,以及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机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有针对性地列明8项检查主要内容和6项执法惩戒措施。其中涉及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工整改、信用扣分、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建设单位应及时拨付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履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本《措施》规范设置安全设施,并根据住建局提出的八项检查内容针对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改。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检查力度。


详情: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zfgb/2022n/202211/bmgfxwj/content/post_3475940.html



十、公积金优惠政策期限延长,为企业减压!

图片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12月28日公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生效。《通知》如下内容值得企业关注的有:


(一)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比例缴存期限。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阶段性支持政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比例缴存。


已经按阶段性支持政策申请缓缴或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如仍困难,可于申请期限到期后继续申请,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到期后,按规定补缴缓缴或恢复比例缴存。缓缴期间,视同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单位申请降低比例缴存业务或缓缴需要缴纳以下材料:

图片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因疫情或经营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应重点关注本条款,及时补缴或申请继续缓缴公积金


详情: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qtwj/qtbmzcwj/content/post_3471196.html


//


最新资讯,企业经营管理的风向标;是企业重要且核心的功课,也是聘请法律顾问的最基本价值。

【常年法律顾问】精细化解决方案:


图片

微信扫一扫

体验精细化高品格法律服务

图片

扫码联系摩金

联系摩金
联系电话

0756-336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