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盖章回签便开展交易?避免血本无归,需要提前固定这些证据!| 商业合作

2022-04-21

图片


关注并将「同道摩金」设为🌟 星标

每晚8-9点准时推送哟~


图片


很多企业在商业合作时常常发生纠纷或打官司,甚至遭受重大损失,主要是由于前线作战的商业精英欠缺基本的法律技巧和证据思维导致。


商业精英和企业,往往在意的是“成交第一”,而忽略了很多风险,最终留下大患。


//


因此,大摩基于为超过300家企业和众多商业精英提供精细化高品格法律服务的经验,总结了商业合作实践中的常见争议问题,持续进行精细化指引与分享。


旨在提升每家企业及商业精英在对外合作实战中的法律技巧与证据思维,帮助企业实现商业模式合规,升级争议解决处理之道,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


今天我们先来聊聊这个话题:合同未盖章回签便开展交易,如何做好风险管控?



图片



01

合同未盖章回签便开展交易,

如何做好风险管控?


实务中由于各种原因,企业经常发生合同未盖章回签,双方便开始交易的情形,如因为疫情目前不能往来上海,合同需要通过邮寄的方式签署,但在双方邮寄过程中交易就已经开始。


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若合同未盖章则意味着合同的生效条件未成就,即合同未生效,但此时合同已经在履行或需要履行了(如一方已准备付款,另外一方准备交货),此种情况如何妥善处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理解:



一、《设备购销合同》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甲方系买方,乙方系卖方,甲方并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三、乙方的员工在收到该合同第二天通过微信向甲方传达有关乙方因货源不足无法供货的消息。甲方收到该微信后仍然向乙方支付了50万元以追认合同效力,但乙方即时解释因市场变动导致不能供应设备并在收到款后一小时立即向甲方转账退回50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虽然已履行主要义务支付了50万货款,但乙方明确表达了其不接受的意思表示,并退回了甲方所付款项。根据《民法典》前述规定“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即使甲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但这个转账行为仍不能代表合同成立,因为合同相对方不接受。


因此,合同未盖章回签但仍然成立的主要要件有两个:第一,当事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第二,对方接受。



图片



02

需要固定哪些证据?


但实务中更多的故事是:合同寄过去但不一定能立刻回签,此时便开展交易,商业精英和企业如何做好风险管控?需要固定哪些证据?


一、交易关系的证据。双方关于报价、合同签订、交易细节、买方要求发货等的书面沟通记录。商业精英和企业可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合同并与对方确认合同的内容,如果双方都明确回复认可合同内容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就可以履行了。


但值得企业关注的是,微信里尽量不要用表情包的方式表达认可,容易产生分歧,通过明确的文字表达,而且最好是要对方明确回复“这份合同的内容我们认可”等这种表述。



二、若为卖方的,注意固定交货的证据。如相关产品发货计划、送货单、交货单、运输单、验收单、收货单等能够证明交货情况的单据,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确认。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录音,录音过程中注意明确什么时间向谁交付什么货物、交付货物数量及已交货物的金额等。



三、若为买方的,注意固定支付货款的证据。包括付款凭证、发票以及通知对方已经付款的往来信息等。


//


这些都是“履行主要义务和对方接受合同内容”的一些重要证据,基于法定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原件并妥善保管。


今天的分享到此为止,下一节将与大家来聊一聊【口头订立的合同能不能作数?只有订单呢?倒签合同会无效吗?】这两个话题,提升每家企业及商业精英在对外合作实战中的法律技巧与证据思维,帮助企业实现商业模式合规,升级争议解决处理之道,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


//


七年来,大摩将非诉讼解决机制和诉讼解决机制相结合,不论标的是100元,还是10个亿,大摩用365天的时间让每个案件、每一次谈判完全执行十二步法和九步法;尽最大努力,让实现商业目标更靠谱更安全一些,让商业精英和企业赢得更靠谱一些。

只有实现业务标准化,提升作业精细化,才是帮助客户收获诉讼目标、实现商业目标的最根本保障。


图片


图片


微信扫一扫

为你的案件做评估预判

图片

扫码联系摩金

联系摩金
联系电话

0756-336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