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顾问告知函|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新规出台
2023-10-09
全体打工人注意! 由于广东省1997年的假期规定与国务院2013年的假期规定不一致,导致广东的打工人们常常一头雾水。
今年国庆前,广东省进一步明确了职工假期待遇啦,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天数正式与国家规定相统一,带薪年假的标准也放宽了...(打工人狂喜!) 以上内容的更改,均来自2023年9月2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的《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除此之外,还有关于企业职工死亡抚恤待遇的相关新规定,对于企业来说还是非常重要且值得关注的。大摩君整理了相关内容,重点详解了重大变化职工死亡抚恤待遇标准,企业可以此为依据及时进行用工调整。
01 细化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待遇支付规则 《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支付规则,即: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办法》执行; (2)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在职死亡,丧葬补助金由死亡时所在用人单位参照《办法》规定标准支付,即按照职工死亡时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死亡时所在用人单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情形的,应当以未参保年限参照《办法》规定标准支付抚恤金,例如未参保年限<5年,企业需支付3个月抚恤金; (3)职工在职死亡,曾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应参保而未参保情形的,职工家属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按规定要求相关用人单位赔偿抚恤金损失。 综上,若企业已依法为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办法》标准列支;但若企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将需参照《办法》标准支付相应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此外,《办法》及《规定》均未涉及《暂行规定》中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因《暂行规定》失效废止,企业已无支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法定义务。
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法律顾问指引 《办法》将遗属待遇与社保缴纳期限挂钩,《规定》也明确了若企业存在应参未参保情况的,需参照《办法》标准支付相应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且该等责任不仅限于在职用人单位,曾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承担。 再次提醒我们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以管控因社保缴纳不足导致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损失而由我们企业承担该待遇损失。
02 更新职工假期待遇规定 《规定》同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更新了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休假规定,同时明确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的假期内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另,就探亲假,《新规》明确规定享受人员范围、休假安排及标准等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前述规定,探亲假对象为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这意味着企业职工非探亲假享受对象,当然,企业可基于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给予职工优于《规定》标准的假期待遇。 法律顾问指引 为便于管理及管控争议,我们企业可以结合现行政策,与法律顾问一起就假期设置相应的制度,如设置假期申请资料、申请流程(如按企业规定流程申请,提交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最小单位等);明确未经审批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名不符实的休假按旷工处理;明确当年休完,不能结转,不折现补偿;等等。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履行民主程序及公示告知程序。
附:新旧规定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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