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泡泡玛特被判赔偿阿迪1710万元,法律风险最应该防范于未然!
2023-08-01
相信大家还记得2021年部分境外企业恶意抵制新疆棉花的事件吧。 当时曝光了一大批如HM,阿迪达斯等西方企业,他们一方面赚中国的钱,另一方面又充当西方势力的打手,对我国的自由民主和人权内容进行无端指责。 这种行为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这些企业也受到了我国人民的强烈批判。 万万没想到,这件事还没彻底结束!
半个月前,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710万余元。但当时并未公布判决法院、案号等相关信息,一时间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大家对此有了许多猜测。 图|企查查
泡泡玛特方回复外界称:“该案件属于正常商业纠纷,我们于7月10日收到的法院执行通知,已支付全部款项。” 泡泡玛特究竟与谁发生了纠纷?又到底发生了什么?
根据近日裁判文书网上: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公开,大家才知道,原来这笔钱,是赔给了阿迪达斯。 据了解,2021年1月8日,泡泡玛特公司与阿迪中国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泡泡玛特公司授权阿迪中国公司使用其商标设计、制造、分销、销售、宣传、推广双方的联名产品,授权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2021年3月 因阿迪公司抵制新疆棉事件曝光,泡泡玛特两次要求其推迟履行《合作协议》。 2021年11月 阿迪公司称其已完成全部联名产品的生产,要求泡泡玛特履行合约上市销售和推广联名产品,泡泡玛特回函拒绝,并建议继续推迟上市计划。 随后阿迪中国遂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程序。 2023年4月 仲裁委员会作出0790号裁决书,仲裁委员会裁决认为:阿迪中国公司抵制新疆棉事件仅是普通的舆情,不应影响双方的合同履行,且阿迪中国公司已经初步证明其确实产生损失,不应影响双方的合同履行,泡泡玛特公司行为构成违约,其应返还阿迪中国公司已支付许可使用费120万元、赔偿损失1527万余元及律师费40万元。
4月28日,泡泡玛特公司以仲裁员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裁决结果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为由,请求撤销上述裁决书。
图|裁判文书网
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仲裁员毛某某任职律所与阿迪中国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本案裁决系对双方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做出的裁决,结果仅涉及合同当事人,并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最终裁定,驳回泡泡玛特相关申请。 案件梳理总结 回顾整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泡泡玛特之所以申请推迟履行合约,主要原因在于其担心受阿迪新疆棉事件的舆论影响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贯穿企业商业活动的全过程,倘若等事件发生后才开始寻求解决办法,那么局面很可能已经无法控制了。 1、若泡泡玛特与阿迪达斯之间没有就迟延履行或者解除等约定特别条件,则盈利实为合同动机,与合同目的并不是一码事;即便阿迪达斯抵制新疆棉事件会对泡泡玛特履行合同之后的公司形象或商业价值、利润等产生负面影响,泡泡玛特也无法基于合同动机无法实现而推迟履行合同。 2、本案中,阿迪达斯和泡泡玛特既没有针对合同履行约定特别条件,也没有在事件发生后达成有效的解除协议,但值得注意的是,阿迪达斯在此纠纷当中已经举证证明其已按合同约定完成生产义务,结合纠纷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以及合同履行情况,泡泡玛特再不能证明阿迪达斯存在根本违约或者其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想要挽回败局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3、一家公司的动作引发的负面效果,属于一般性的商业风险,如果不是直接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就不能认定存在因果关系,通常也无法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更进一步来说,阿迪达斯维护自身公司形象也并非与泡泡玛特之间合同义务,故无论阿迪达斯做出如何损毁自身公司形象的行为,泡泡玛特都无法凭此主张迟延履行合同
可以看出,泡泡玛特在这次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于进行商业决策前,没有做好法律风险评估。 对于企业而言,通常性的法律风险并非不能防控。法律无小事,任何重大商业决策,皆有必要跟法律顾问一起做相应的法律风险评估。 法律顾问可以结合合同目的、对象条件、履行等关键点,为企业做好法律风险的梳理与建议,方能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履行之后等过程都予以规范指导。帮助企业最大程度规避法律风险,这也是法律顾问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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