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频繁引发事端,风险防控在当下尤为重要

2023-06-12

点击上方「同道摩金」→ 右上角菜单栏

→设为⭐标

每晚8-9点准时推送哟~

图片

图片

首先,我们应明确何为股权代持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一些投资者出于各种原因而不能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就会选择委托他人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股,约定自己作为隐名股东实际享有股东利益。


股权代持这一行为是合法的,但并不意味着股权代持是没有风险的。


当股权代持突破了出资人、股东身份、股权的特定联系,影响了交易的安全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时,便会给各方权益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


现实生活中,因股东代持而引发的事端并不少见,下面让我们来看个案例。


图片


案例分





01 /法人离职引出“夺权大战”/


这是一家管理规模超40亿元,办公地址位于东北的私募机构。公司法人离职的后果竟是对簿公堂?矛盾产生的原因还要从头说起。


该名离职法人名叫胡某,其目前仍在该投资机构的协会备案资料上,且目前仍为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信息填报负责人。


2022年5月,胡某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公司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公司同意了胡某的离职请求,但双方在涉及股份性质和转让价格上未达成一致意见,相关手续也迟迟没有办理。


据睿鑫投资称,胡某名义上持有睿馨投资10%的股份,但胡某“仅仅”是睿馨公司的显名股东,他是为梁某代持的。但胡某并不认可这种说法,相反在无法与睿馨就“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他采取了一定的“反制措施”。


02 /矛盾激化,双方对簿公堂/


2023年1月,公司办公室上演了“荒唐”的一幕。胡某向公司相关人员索要公司证照、印章等重要物品。索要无果后,胡某借着查验保险柜的名头,趁机抢走了公司的部分证照、印章。随后便离开了公司所在地。


为挽回局面,公司匆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作出了诸多决议,包括免去胡某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补选并变更法定代表人,另变更了公司地址等。


胡某在法庭上指出,此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存在瑕疵,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前15天通知所有股东,导致其未能参加会议,且无法对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故胡某诉请:撤销睿馨投资2023年1月4日股东会决议。这个诉请,法院予以了支持。


2023年3月18日,睿馨投资召开第二次股东会,议题照旧,且提前15天通知了胡某;但是根据相关信息显示,该会议还是没有成功召开。


03 /股权代持方股东资格认定/


根据判决文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胡某提供的睿馨投资章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及2023年1月4日股东会决议,均载明胡某系这家私募的股东。这足以证明胡某系被告公司股东,并享有股东资格;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并额外指出:胡某被指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抢夺公司证照、印章等重要物品,恶意举报、阻挠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备案,不能成为睿馨投资其他股东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议的理由。


万万没想到,一个简单的法人离职事件,最后竟闹到抢夺公章、对簿公堂的地步。可见当事人与公司对股权代持的了解并不充分,这才导致了这场“闹剧”的发生。


图片

图|今日头条


图片


案件总结



图片

回顾此事件,关键在于:


首先,法人、证照、印章是公司核心权力的三要件。作为法人的胡某,在取得了公司印章、证照后,便实现了公司权力的归一。这时的胡某,在与公司的这场斗争中,显然是占上风的。因而这也是睿馨投资在胡某抢夺证照、印章后马上召开股东会议的原因;


其次,在双方的法庭对决中,一个绕不开的核心问题是:胡某究竟算不算睿馨投资股东?


此时,这场“夺权大战”的聚焦点便集中在了胡某的股东身份认定上。证明胡某为代持股东,则可以绕开胡某召开股东会形成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决议。这成为睿馨投资破局的关键。


然而,法院判决结果明显是认定了胡某的股东身份;既然如此,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不通知胡某参加就是存在程序瑕疵的,阻碍了股东的表决权行使,其会议达成的决议也就不被法律认可。


从法律层面而言,法定代表人对外天然能够代表公司,同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争斗,若该股东为法定代表人,则争斗会更加严峻。


图片


梳理建议



实际上,在处理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时,不论面临何种情形,对于法律顾问而言,兼顾法理和情理,均需有理有利有节,才得出妥当的解决方案。具体而言,不再是简单地依据法律、公司章程等规定强硬地去处理,也不再是仅靠情感道德的绑架。


法律顾问融入法律、商业、情感等多种思维处理纠纷,达成最终的Balance;努力实现各方共赢的完美结局,这也是法律顾问的职责的意义所在。

微信扫一扫

个案咨询与预约洽谈
体验精细化法律服务

图片


扫码联系摩金

联系摩金
联系电话

0756-336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