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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合作纠纷、股东吵架、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维权等等······
不怕你还没找到办法,就怕你错误认知胡乱找办法而不断掉坑,输掉官司。 “既然是朋友推荐的,自然就相信啊;就完全拜托了,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结果,案件输了,输就输在这个律师专业做得不到位。
事情办砸了,大半辈子的朋友也不敢相信,也做不成了。
真正的问题核心,是在于自己因人而托事,而不是因事而托人。换一句话说,朋友推荐律师,没错;错就错在,自己因人而相信人;这个世界,太多人是人品不错,而这个专业并不一定为其所专长。■ 这就是,打赢官司,第一个基本认知,也就是【洞案识人】。具体来讲,就是不妨找三五个律师比较比较,进行案件评估,洞察出这个案件输赢关键点和破解方案;从而确定哪个律师更专业,更牛掰;从而找到对的律师。“我讲的都是真的,对方讲的都是假话。”
结果,案件输了,输就输“我讲的都是真的”,但没证据。于是,就开始不断抱怨“法律不公平”,“法官的偏见”,“律师的无能”等等。你不妨反思一下,若你是法官,双方都说自己说的是真的,你会相信谁?换一句话说,你说的可能确实是客观事实,但没有证据证明,那就不能成为法律上认可的事实,也就是不能成为法律事实。■ 这就是,打赢官司,第二个基本认知,也就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具体来讲,就是透过证据锁定有利于你方的法律事实,这个案件基本面就已经赢了。但,就怕你明明有证据或能找到证据,但忘记交了或忘记做了;而输掉官司了。“这个案件,明明案件事实很清楚,也有证据”
结果,案件输了,输就输在“事实是事实,但你的请求没有依据“;也就是“随便打”,打的没有章法,没有依据;
不妨反思一下,若你是法官,事实上是有证据锁定,但你请求的依据在法律上不支持,你会怎么裁判?那一定出在:请求的依据出问题了;法律还是那个公平的法律,但原应适用a的法律依据而你非要适用b的法律依据。■ 这就是,打赢官司,第三个基本认知,也就是【打法决定了赢多少】。具体来说,也就是打法上、诉讼策略上不能犯错,决定了我们走多远,赢多少,而不是掉坑。“委托的律师,明明跟法官有关系啊,我也找人打招呼了啊。”
于是,就开始各种怀疑“对方是不是关系更好”、“是不是没给钱/钱没给够”等等。不妨反思一下,若你是法官,会为了一时的“关系”或一点“利益”,而毁掉自己的前途、社会地位吗?影响甚至决定法官对案件如何裁判的最核心因素是对这个案件的专业认知与判断。
■ 这就是,打赢官司,第四个基本认知,也就是【法官专业认知决定了结局】。
也就是说,你认为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认为是什么,而庭审是统一法官认知最关键的战场。打官司,不是提着脑袋就上,随意就干;而是需要标准化流程,让我们不能犯错;精细化作业,让我们赢得靠谱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