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实务资讯|企业“通勤车”需运输经营许可吗?
2023-04-27
“上下班,公司有车接送员工”,
但这个安排,需要办理营运许可吗?
实务中,企业常自购车辆或对外租赁车辆,为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用作企业福利;
更多时候,企业老板和经营者们,认为这个事情是一个好事,想好了就做了。
//
但问题是,企业自购车辆或对外租赁车辆提供通勤车,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吗?
为此,我们不妨一起梳理一下现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裁判案例进行归纳总结;从而为企业总结自有车辆、对外租赁车辆提供通勤车服务之法律风险梳理与合规管控指引。
图片来自 千图网
“通勤车”通常被认为是由企业为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服务的自有或对外租赁车辆,属于约定俗成的社会用语,在法律范畴上并无明确的定义。
现行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通勤车的条款较少,仅有的几项只是将“通勤车”作为服务类车型例子之一以解释与扩展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如《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九)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客车小件快运、汽车租赁、城市共同配送、城市通勤车运输等交通运输相关新兴服务业态”。
然,在涉及到通勤车的具体管理,则并未有更多法律法规进一步直接规定规范。
正因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通勤车”的直接规定较少;那么,实务中,对于企业通勤车是否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又会如何实务裁判的呢。
■ 对于企业对外租赁车辆作为通勤车,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 ■
1、持否定观点的认为:
在承租方将租赁的车辆用于企业自身内部的员工通勤之用,且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时,该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被《道路运输条例》所限制的商业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通勤车应被认定为非营运车,无需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案号:(2016)粤03民终4163号)
图片来自 千图网
2、持肯定观点:
持肯定观点的认为承租方花费费用租赁车辆用于员工上下班通勤的行为属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道路客运经营中的“包车客运”,属于道路客运经营方式的一种,应当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案号:(2020)沪0116民初16759号)
MORE&KING
那么具体落地操作而言,各地方可能各有相应差异。
就例如有些地方(如珠海),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为道路包车客运企业为其他企业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服务的车辆一般属于“县际包车”范畴,适用于《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使用包车客运车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 《通告》中对于包车客运的定义为:“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 结合租赁车辆性质以及《通告》,虽然企业租赁车辆系为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车辆,但对于出租方其实际上系以该车辆提供包车客运服务,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办理要求。
//
由上总结与启示,若企业采取对外租赁车辆方式的,务必审查车辆所有方是否拥有道路运输运营许可,以管控因企业未尽审慎审查义务而需承担法律责任(如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等)。
MORE&KING
【情形一:“付费式”通勤车】
图片来自 千图网
如前述,根据《通告》规定,“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为“包车客运”。
因此,即便车辆为企业自有并为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服务,若企业向员工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样可能会被认定属于“运营车辆”。
若被认定为营运车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企业、车辆及驾驶员需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及《从业资格证》。
【情形二:“免费式”通勤车】
图片来自 千图网
■ 根据《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申道路客运经营有关事宜的通告》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企业从事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不包括企业自车自运的情况)应当依法办理并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车辆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证》。
■ 在前述通告中,将企业自车自运的情况作为应取得相应许可的一项除外情形。
//
因此,除上述由企业对外租赁车辆免费提供给员工通勤的方式外,绝大多数免费提供通勤车的情形为企业使用自有车辆开展通勤服务。
结合相关通告内容,若企业使用自有车免费为员工提供通勤福利,此种行为一般被定性为非营运车辆,则无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然仍需保证自有的汽车符合交管及公安部门对于车辆上牌及年审的要求。
■ 企业为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班车服务时,需要根据服务收费与否、自有或是对外租赁车辆来判断是否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及时办理相关许可。
■ 若企业采取对外租赁车辆方式的,务必审查车辆所有方是否拥有道路运输运营许可,以管控因企业未尽审慎审查义务而需承担法律责任。
如需更多具体解析,可与法律顾问沟通具体个案事宜。
扫码联系摩金
0756-336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