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强制加班怒怼领导”一事发于4月4日。
当时网络流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
据多张聊天截图显示,在微信群中,有领导称清明节需要两人加班,因无员工主动报名,其随即指定了两人。被指定的员工陈某某在群聊中明确表示拒绝加班,并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引起了部门同事共鸣,众人纷纷要求辞职。因为CETC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缩写,外界第一时间认为群聊中的众人均系中国电科员工。5日,中国电科回应称,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尽管中国电科否认上述内容,但舆论仍在网络发酵。有言称,“当事人与中国电科无关,聊天记录疑为伪造”
4月6日早间,网络上开始流传一份疑似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月任免文件的截图,指向上述事件当事人的具体职务。
这份成文于2023年1月5日的文件显示:
“任命陈志龙先生(女士)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成都研究所商务部商务副经理。主持集团及分公司商务总监及商务高级经理主持下的商务合作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任命期为1年,同时免去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杭州研究院商务副经理职务,以上任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这一个事情,一波三折,各有各的故事,也各有各的事故。
然,不论如何,这个事件为何能在网络引起这么多共鸣和声音,这一定是值得探讨和深究的。
从法律层面理解,加班本就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意;具体操作上,或者是员工申请经单位审批同意,或者是单位安排而员工同意;因此,员工当然有权拒绝加班。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角度而言,员工自然是弱势一方,企业经营者属于强势一方;实务中,更多的员工只能接受管理与被管理,即使存在某些违法操作,例如前述的强行要求加班,也就有了007或996上班现象。然而,当今,随着个体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开始出现更多员工直接拒绝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因此就有了所谓的00后整顿职场的网络故事。